19239163917
当前位置:汉中信息网  -  本地文章  -  本地消息

未按规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汉中一校外供餐单位被罚2万元

2024-08-15 20:47:52 来源: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评论:0

2023年12月21日,汉中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汉中某校外供餐单位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供应学校的食品,烧熟至食用时间超过2小时,同时还存在部分垃圾未及时装入有盖的垃圾桶;部分散装食品容器上无标签;个别食品原料未隔墙离地存放;食品留样未上锁管理;非食品原料氢氧化钠存放于操作间楼梯侧面。

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五日内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处罚。2024年1月5日,执法人员复查当事人整改情况时,发现散装食品容器上的标签仍未按规定标注。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汉中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二)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给予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温馨提示:本站所转载内容均已注明出处,仅供学习交流与分享使用,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文章、图片等版权均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删除。

评论 
还没有人评论此条信息!
19239163917
  • Q Q: 97147700
  • 微信: snkxq123
  • 客服微信二维码
  • 公众号二维码
微信公众号
  • 微信小程序二维码
微信小程序
Copyright © 2026 “汉中信息网”版权所有  |  ICP证:陕ICP备19010367号-1  |   陕公网安备61070202000177号
网页内的所有信息均为用户自由发布,交易时请注意识别信息的虚假,交易风险自负!网站内容如有侵犯您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举报信息、删除信息联系客服